2008年1月25日

再見了,真實的謊言

最近的日子大概已經是低落得不能在低的谷底了。 (噢~呸呸!)

對於冬季的潮濕寒冷也覺得很厭煩,我的確是夏天的小孩啊。總覺得在這種日子遇到的衰事也特別多。好吧,我承認或許衰事是一年到頭都會有,但是這樣的冬日下總顯得格外難受。

仔細想一下歷任男友始末,好像差不多分手都是大約在冬季。

第一任,台灣認識,加拿大分手,二月情人節前夕掰掰,交往時間:10個月,分手原因:遠距離(一半時間都是遠距離,只能說很空虛。)

第二任,加拿大認識,加拿大分手,情人節過完死撐到三月,告終。交往時間:3個月,分手原因:個性不合。

第三任,台灣分手,好像是八月,忘了哈哈。交往時間;8個月,分手原因:我不愛他。

第四任,台灣分手,本月中,交往時間:6個月,分手原因:無法妥協的歧異->距離帶來的疏離。


所以總結來說,以上四位正式男友中間,的確四位中有三位是在這個季節分手的。

看來冬天不是我的季節是鐵睜睜的事實。還是說,冬天沒有暖呼呼的體溫就特別容易讓人冷卻。

每一任男友多少都會說些甜言蜜語,說些不切實際的承諾,講出來的話當中,有實現的內容大概只有20%,真的關鍵的部分就幾乎是0%。朋友說,男人太年輕,有時不懂自己開的支票代表的意義,到後面才知道自己的無能為力,也只好擺濫。不然你叫他否定自己,簡直就是要他拿菜刀斷了自己老二一樣為難。

或許男人當下是有幾分真心的,只是沒想過自己的話那麼快到期,而內容卻沒有兌現,面對女人,即使是大勢已去,還是很逞強的要爭面子,避重就輕的替自己開脫,不代表當初的情義是虛假的。我只好很阿Q的這樣想,雖然不甘心,但是再探究下去,真的會賠上剩餘的美好回憶。

結果,到底是不是該相信男人當下的話?

我好像還是道行很淺,不懂得區分,這不算真的聰明吧,真正聰明的女人會在該裝傻的時候裝傻該裝笨的時候裝笨不該認真的時候就不會記得男人說過的話很識相的讓大家都有個舒服的台階下,偏偏我是一個該笨的時候太清醒,該清醒的時候又太笨的女人。當下選擇了相信,事後去要求諾言,徒勞無功,這幾天想的就是這麼一回事。


一遍遍看著他寫來的信,沒有什麼大道理,就是一個總結,因為距離冷掉了,沒有辦法維持當時的承諾,因為這樣的理由讓我非常生氣,但是又很無奈,原來是如此脆弱的。當時抓著我在懷抱裡的那個熱情的人,會說他如何愛我如何希望能共度一生,兩人默契好的可以把蜂蜜化成糖水,現在卻說出這麼冷冰冰又現實得讓人錐心痛的話。反而讓當時的場景在如今回想起來變得很諷刺不堪。我不是沒有懷疑過,這樣的兩人,這樣的差異,會有美滿的結局嗎?但是我被他的熱情溶化了,我選擇了相信他,選擇相信會有的共同未來,即使我覺得有很多阻礙,但我以為只要彼此相愛,就能排除外難,怎麼這麼傻啊?


當下我信念執著的,到底只是一場真實的謊言,是逼真的讓他相信了我們彼此的未來,逼真的讓我放下了一切成見,選擇去相信,即使事後自己也知道,這種結局自己預料得到,怎麼還是失落得寧可這一切沒有發生過?


每一任跟我交往過的男人,到頭來都會說我是個好女孩,但請問是那是什麼意思?放棄一個你們口中的好女孩讓你們很驕傲嗎?還是只是因為想減輕罪惡,必須給我一個美名,當然他們只討得我一頓罵,我想,或許我也沒有誠實過,因為我努力去當一個好女孩,是迫切的想讓這場愛情成功,捨不得耍壞,結果反而可能壞了事,太容易,所以讓男人沒有克服困難的耐力,也許一切太容易真的容易寵壞男人,不管是物質或是精神上,就我的情況,或許讓男人過的太安逸太舒服,一旦脫離了這個安全範圍,一切都不是原本的架構之後,感情也跟著支離破碎,沒有我強力的聚合力,男人自己更不想賣力。

因為自己都用行動來表現,使得男人只能用嘴來展現自己的誠意?結果不管做不做得到,先說先贏?

真的,只有一次也好,很想跟這樣的窘境說掰掰,我想接受真相,但不希望在還在一起的時候,別聽到太多真實的謊言,我不管你說的當下有多少真心誠意,因為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之後有沒有做到,我會選擇原諒,但這讓我之後很難再去相信別人的誠意。

標題說錯了,不是再見(呸呸~不要讓我再看見),而是永別真實的謊言


(提外話:忍不住想到規則女郎這本寶典,所以說~每次我越冷,男人就特別起勁,到後期我漸漸付出的多,男人就開始拿翹,然後變成王八蛋,正當我想說還是別信書,結果這事實就跳出來打我一巴掌,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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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4日

到底在勉強個什麼

我發現自己還真不是普通的愛勉強。

尤其過去一年的工作環境很明顯的不適合自己,卻還是死命的想讓自己進入那樣的氛圍。好像這樣可以證明什麼似的,其實結果還不是慘不忍賭。

生性使然,自己就是那種不想輕易放棄跟認輸的人,尤其有了某種承諾之後,也不想讓人看低,會希望自己能做到,這種情況下不允許自己有任何理由。

不過,好像有時還是得承認,不適合自己的事情還真是滿多的

尤其有個朋友很熱衷命理,每次聚會多少會扯到這類話題,引起了我的興趣,我也看了一下自己的紫微命盤,命宮上擺明就是太陽廟&天粱廟,不去解讀意義還好,一看不得了,靠,天粱命宮的人就是不適合從商,還硬是要勉強自己去當個商人,而事業宮上又旺又利的文昌文曲兩顆才藝之星卻一直被我當成空氣晾在那裡...


只能說我到底是在勉強個什麼呀?


(不適合從商這件事情從以前唸書數學不好就應該知道了,我想我是中了中華文化的“勤能補拙+人定勝天”的阿Q思想荼毒太深...,殊不知,有些事情不能光靠努力,天資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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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

Socialized Behavior Vs. Being Your Self

December 06 2006

好快
一轉眼回台灣也四年了

記得剛回來時
我真的甚麼都不適應
也常常因為工作上的事情感到挫折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以前住在加拿大太久
一個以和平社會多元文化族群兼容並蓄為號召的國度
回到台灣之後
發現為甚麼大家都沒有那種尊重他人的心
常常感到必須時時提防他人
否則自己就會被當成笨蛋的危機

整個人的系統必須大調整
又要重新適應自己熟悉又陌生的故鄉
那種感覺非常五味雜陳

後來
經歷了幾個工作
每次逼不得已離開
都是因為我已經受夠了那種畸形價值觀
跟奇怪的公司氣氛
會把你整個人搞得非常不快樂
其實如果可以繼續努力的工作下去
我又何嘗不想
但是通常這種事都會被人家當成是我自己的問題
其實我已經忍耐很久了
只是不想一直不開心的工作下去
最後被迫接受不適合自己的環境
那又是何苦呢?

但是我現在也非常感恩那些挫折的經驗
因為我也漸漸學到了成為一個社會人
該有的思維
雖然不能說這是絕對的好事
因為很多時候你必須變得詭詐 狡猾 富心機 善計謀
凡是幾乎都是把利益考量實質化
甚麼身為人的原則 道義 好像往往變成其次
就算你今天做了一件很陰險的事情
也沒人會說你
還會讚揚你真是"聰明"
真是越來越感覺到 難道在職場上 你就是必須讓自己變成這種人?
凡是求勝 為了利益 不擇手段?

我只知道自己不想變成這種人
也許我也不適合當這種人

我只能盡量去接受 [ 這個世界就是有這種現象 ] 這樣的事實
然後盡量防範自己成為一個受害者
對於別人的計謀 有所體認
不要讓自己的善良跟好意變成別人的工具

很多小地方
自己也開始知道怎麼運用技巧
去達到自己的目的

雖然
心理還是一樣會感到不安

我不是想要當一個"好人"
當一個好人太容易被人利用
而且愚蠢
因為你把自己的牌都給別人看光了
別人反而對你毫無敬意可言
(SEE, 這世界多麼奇怪)

我只是想要當一個"好"的人
不希望自己變成一個差勁的人
讓自己各方面更進步
過得更好
生活更快樂

但是我知道
當一個成人
必然的代價
就是你還是經常要做出自己不願意的事情
但是做的同時
努力的找到一個平衡點
維持自己的原則
也抱持尊重自己與他人的心態

找到一個辦法
達到雙贏

雖然失去的似乎很多
得到的也很多
社會化之後的成長
那些小聰明
小技巧
小心機

我不會沾沾自喜

我只想
在社會化 與 保有自我之間
做下最好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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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8日

容貌的價值



回台之後的這幾年,莫名奇妙的瘦了下來,(浪費了一堆健身房的會員費,結果還不是因為那樣瘦的…靠么啊)也突然開始掌握住適合自己風格的女性化打扮,就不知道怎麼回事的,好像慢慢開始有了男人緣。

有男人緣之後,不曉得是不是心理因素,還是赫爾蒙作怪,還是什麼鬼的,居然也有人開始把我歸類成為美女一族。(啊!!是我嗎?我也可以被當作美女嗎?~喜孜孜~)

ㄟ,當然我沒有整形過,但是,我找到讓自己的外表變得比較有市場價值的方式了。
不過,這中間還是經歷了無數的探索、實驗跟失敗…。

當然,打扮是最主要的因素,自己對自己比較有自信,也是最大因素,女性化之後的整體感,更是那些男人最後的評判標準。所以,因為我是很努力才達到今天這種『地位』,所以我當然不用噁心兮兮的裝謙虛,可是,我會老實的說,我不是天生就被叫美女。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長得漂亮。

雖然從小到大,一個女孩子,總是多少會聽到一些讚美,但是其實,我以前對於自己的容貌,真的很自卑。


小時候其實長的很瑳,現在每次看過去的照片,總是覺得真是可怕。

雖然大概從小五開始自己就有了要愛漂亮的自我意識,但是事實上年幼無知,實在也不知到該怎麼裝扮自己,加上,我媽不是那種熱衷於把女兒打扮成洋娃娃的那種母親,反而,我媽是那種不愛噴香水、不愛搽指甲油,不花枝招展的職業婦女。所以到後來稍長之後,美麗這種東西,我都是靠自己去探索的。

國中的時候女孩子都會有比較心啊,那時也很迷戀偶像跟漫畫人物,所以,美麗對小女生來說,是很抽象但是又很實際的一件重要事情。那時班上長的最漂亮的女生都被大家當成偶像膜拜,因為,漂亮女生總是戀情多多啊,大家就很喜歡想像這種事情。那時我啊,還是個人獸無害的無知少女,因為沒有什麼可以吸引異性的魅力,對同性不造成威脅,家境又不是特別富有會招人眼紅,所以很多女生都把我看成是可愛的同學,對我不會有什麼不爽或是因嫉妒造成的心結。


之後出了國,我記得,到了國外我可是非常痛苦啊。因為總覺得自己跟週遭環境相比,顯得好突兀,恨不得自己本來就像是外國人那樣的風格跟打扮,每天上課拼命觀察,也努力學習怎樣穿才能讓自己看起來像是本地學生。

那時心情很矛盾,很討厭自我嫌惡的那種感覺,總是常常希望自己能更漂亮一點,因為希望自己可以在人前更有自信。有一陣子我還很痛恨我的鼻樑不夠挺直、嘴太大太厚、不是雙眼皮、太胖…等等等等嫌棄不完。

大學之後,我還是一樣常常對自己的外貌自信不足,不過因為開始懂得裝扮自己,所以從中得到很多樂趣。其實是常常有老外愛亂搭訕,尤其長髮的時候,不過我那時對老外很排斥,交朋友OK,但是,基於某種微妙的心理因素,我不想有過深的交情,我好像很怕讓別人太了解我內心的陰暗面,加上,我總覺得自己遲早會回台灣,不想談遠距離戀愛,沒自信,所以也就沒有交過老外男友。

後來有一年因為休學回台灣,打工時認識了很多人,幾位上司對我的表現都表示很欣賞,外國主管也提升我當了小小的Supvervisor,就開始慢慢對自己有點自信了,所以那時就順理成章的,跟另一個同樣職位的男同事開始交往。

仔細想想,幾次跟男人交往,大都是在我自信心比較高漲的時期,低潮時,我完全尚失與人交備的能力。(除了網路上那種有距離可以保持安全的交流方式,以及幾個比較不給我壓力的密友之外,大部分社交活動都會瞬間停止。)


在我以前的審美觀,我會認為苗條是美女的首要條件,而且還要能夠穿出曲線以及打扮會吸引男人目光,其實那也是主流價值認定的美女形象。

而我照鏡子自己看自己,怎麼看也沒有那種條件,因為不夠瘦(要粉~~~瘦瘦瘦)也不夠美,又不怎麼會打扮,所以有一陣子我完全不受華人男性的青睞。我念的可是插畫系啊,每天趕作業熬夜,永遠都匆忙出門,有時間可以淋浴吹頭髮就偷笑了,所以不用笑想可以夾睫毛上眼影,外頭很冷所以包得跟粽子一樣,還要扛著畫具跟畫夾子,那時怎麼看也不是個美女的型。

幹,加拿大人的時尚概念真的很低段,不是我在講,住了那麼久,大家幾乎都穿ROOTS,而且那時穿ROOTS還算很屌的,其實只適合當地居家生活。)

因為深深覺得自己不美,所以不認為可以談戀愛。

這種想法我是後來才發現的,其實是因為不想“醜醜的談戀愛”,所以總是會故意逃避。說穿了,就是對自己外貌沒自信,總覺得,怎麼可以醜醜的談戀愛呢?那不就一點美感都沒有了嘛?

因為我認為自己一定要談可以讓自己都覺得很漂亮的戀愛,所以就很變態的在潛意識裡都不想讓它發生。要不然,那時也是有幾個不錯的男生可以考慮吧,是我自己沒有好好把握啊,他們現在應該都結婚了吧?(嗚嗚,後悔莫及<-隨便講的,其實沒什麼誠意)


ㄧ直到後來,我經歷了一連串的人生的波折,就在自我價值認定的掙扎中,開始感受到很多事情的真理。

也許是有了歷練之後,你會對自己克服過難關感到小小的肯定,於是就慢慢的生出了自信與勇氣,從可怕的教訓中學到實際的智慧。

比如,跟男友分手後,傷痛之餘,就憤怒的下定決心要變得更美,要更好,然後,就更加愛自己。這,才是實際的,畢竟,你要去哪找不愛看美女的男人?(GAY嗎?GAY也愛是偏好看美女喔)

而這些努力的過程中累積的一切,都會變成內在的東西,的確也成為你的氣質之一,很多比較有質感的男人,還是會被這樣的內涵吸引。否則世間美女何其多?要被取代太容易,你又不是無敵美,美得冒泡,男人只能選你嗎?再怎麼美,如果腦袋空空還是一樣的。

事實上也有很多男人跟我說,覺得我吸引他們的原因是我言之有物。(換句話說,並不是因為什麼國色天香)說真的,內涵的確是會超越外表,另一種加分的個人魅力。而你知道的,當一個人沒有夠力的外表,就會卯起來加強自己的內在,剛好那種人就是我,所以嘴巴裡還吐得出象牙。不過,再好的東西,還是要有吸引人的包裝去勾起人的興趣啊。 而我,也是在醜了一段時間之後,才發現這個真理,所以很好笑的,接下來幾年,我都在[強化外在]&[強化內在]兩種狀態中交替著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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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6日

純友誼

曾經有一度非常需要女性朋友的友誼
因為男性朋友多了之後
發現其實男女之間沒有絕對的純友誼
有的話也是彼此不具吸引力的狀態下
也就是我常愛講的
性焦慮

如果你會注意到對方的 "姿色"
如果你發現你很喜歡跟對方 hang out

我發誓
這不是純友誼該有的心情
遲早會出事

我實在太害怕了啊
跟男孩子在一起雖然是比較省力氣
但是還是有很多時候缺少了某些女性專屬的樂趣


因為太在乎太疼愛自己身邊的女孩子們
結果
自作虐自找苦頭


以前不以為意的總以自己的女友為中心
她們喜歡什麼我都盡量配合
幾乎不干預她們的主張
即使為她們抬轎我也無所謂

但是漸漸的
我發現
開始會感覺受不了了
因為人年長了
就該要有分寸
畢竟
你青春有限
我的時間也不是為妳設計的


我已經有屬於自己的女性意識 (換句話說以前是個 tomboy , 所以看到友人在賣弄風情自己常常不知固中奧妙, 只能說...以前蠻蠢的)
也需要被尊重
不是用來襯托你的

況且也襯托那麼久了
可以不要老以為我都該這麼做了嗎

總是需索無度的
想要證明自己是被寵愛的話
我沒有那種能耐繼續奉陪

所以後來我幾乎再也不渴望女性友誼了
現在
我只渴望同樣能尊重我的朋友
不管性別

沒有純友誼…對啊
或許不管性別
女孩子之間也是有競爭意識
或許
早就不純了

男女之間
沒有了性別做屏障
也還是一堆奇奇怪怪的因素

什麼叫做純

很遺憾的
社交場合中
大概只有純麥威士忌最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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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Phobia


事情的轉變
總是不知不覺中進行
卻又啪滴一下子發生

從來不會暈車的我
對於這種事
還是會感到有點暈

可以談心的朋友變少了
信任變成一個無敵大的issue

想要探究原因
卻又發現自己其實很無力

分手
離職
斷交
無一不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已經再也沒有能夠給予的東西了

即使有也不想要了
非常非常的灰心
ㄧ個人的熱情理想信念跟自尊
就在這樣無聲無息的痛之下結束了

把自己跟對方切割開來
是為了不想要再次被踐踏
中間還是有太多太多的情緒黑洞
很多東西就醬子被吞噬掉
找不回來

現在的我
對於跟別人社交
感到很恐懼
因為不想傷害別人
所以往往都是以讓自己被傷害的狀態下結束

憤怒是
為自己的悲傷感到不值得

還是說因為不想自己受傷
就必須學會去傷害別人?!

不想當笨蛋
就讓別人去當笨蛋?!

也就是說
學會當個壞人
學會保護自己的立場
而且
再也不要讓別人的立場凌駕自己了

那天阿福說
這樣子的我們
究竟是為了什麼而生存

這樣子的我
的確不懂自己生存的意義

可以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但是
在這樣的狀態下
恐怕
又會是一次可怕的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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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偏執,一種信仰。

這一年來,偶爾熬夜沒睡(大概是超過36小時沒睡那種,通稱熬夜),就會感覺全身骨頭都快爛光的樣子,真不敢相信自己以前在OCAD那幾年是每天都在幹這種事,居然也活下來了。

害我真是深刻感受到,年紀大了。原來以前豪不以為意的神勇,現在看起來都覺得不置可否,人果然是善變的啊。

因為立場跟想法實在太容易改變了,人這種生物,實在是很禁不起考驗,隨便一點點捕風捉影的東西,就可以輕易動搖,說到底,還是沒有把握吧,對自己的判斷跟對周圍的認知,都是一知半解,或是輕易的把一切享有的特權都當成是理所當然。如果可以很好運的繼續這種人生態度當然是沒問題,要不,以自己為權力運轉中心建構起來世界,馬上就會瓦解崩潰了吧。

唯一會不變的恐怕只是信仰,信仰這種東西,從很久以前我就不敢隨便亂碰,因為我太多矛盾,我這種人有信仰只會加速自我滅亡,比如什麼宿命說,或是什麼神學論的東西,老實講,從小到大我就不是公主,沒有什麼非背負不可的命運必須要實踐,所以一屆平民如果把自己的命運背負在什麼信仰這種說法上,我覺得要不就要有能耐自己作得到信仰教導的東西,要不就盡量當個好演員繼續欺騙自己跟欺騙世人的過一生,否則錯亂也是遲早的事情。

所以說,真正的信仰是有光環在的,你沒看到聖人頭上都有光環嗎?但是,信仰的中心是為了世人的福祉在奮鬥,當然不可能是讓你為了自己的利益在奮鬥,偏偏我看到的大部分人都不是聖人,當然也只能為自己奮鬥,恐怕這也是天經地義,反正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情,只能顧自己當然就顧好自己就可以了,沒有人有權力批評什麼,不過,滿口仁義道德,卻又老是只做顧自己的事情,那就真的好笑了。

說穿了,人不過都是在找藉口合理化自己不太正當不太光采的行為吧,反正,世人似乎也認定了只要沒有親口說出來,就還有勝算為自己找餘地。所以自從我回台灣之後,我就發現,以前學校會教導勇於認錯認錯是勇敢負責的行為,所以呢,犯錯不可恥知恥近乎勇。但是,這個社會似乎喜歡說一套做一套,所謂勇於認錯這種行為在這社會評價好像不高,因為,通常大家會把認錯等同於認罪。哇,有罪,知道以後,大家都可以朝你丟石頭,沒人敢幫你說話了,因為大家都不想被丟石頭,所以如果有罪(照這社會的邏輯,錯=罪,什麼叫罪,就是不管你講啥理由都不相信也不原諒),也不想承認,死都要隱瞞,死都要推卸,因為即使要死也不想是被毫無關係的路人扔石頭扔死的。但是偏偏大家很愛玩找罪人的遊戲,因為找到了就不用想自己有沒有罪的問題了,而且還可以藉機跟社群們在一起同仇敵愾,感受一下自己是被接納的假象溫馨(有條件式的接納)。

所以說,依照信仰之崇高的精神來講,我想這個社會的大部分人可能都沒什麼資格搞信仰吧,因為連區區認錯這種身為人,別提是高級知識份子,都應該有所體悟的基本原則,根本是被頑強的抵抗著,所謂勇於認錯的價值跟可貴更是蕩然無存,是被忽視,被藐視的一種存在。在眾人面前,你只能當完人當聖人,不然就做個小李子卑下卻用盡心機討人歡心吧。

這樣奇怪的價值觀,我想只有偏執狂作得到,就像,我自己是個偏執狂,我就對於手跟氣味這兩件事情有超乎常理的執著跟偏見,沒什麼道理,就是自己爽而已,對我來說這就是一種類似信仰的意念,打不破的叫做信仰,因為我不會容許別人來告訴我他是錯的,你不要來告訴我手就是手,可以用就好不要要求那麼多,更不要告訴我氣味這種東西洗澡噴香水之後就可以塑造,這可不是科學辦案,你拿在多例子舉證都沒用,因為,這是關於信仰的問題。

不過誠如我講的,我是個不太亂碰信仰的人,因為沒有那麼多道德情操當作基底,只是我個人一廂情願的戀物癖,只是為我自己的偏好謀福利而已,所以,我並不在乎有沒有人贊同,就像有人只穿藍色內褲,有人只喜歡吃麵包,也不是我管得著的。


說來說去, 這也不是什麼管不管的問題,而是你對不對得起你的信仰跟你的神的問題,信仰可不容許你懷疑它,我想恐怕神也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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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3日

說與不說的藝術


雖然我講話直接的惡名遠播,很多人常會招架不住,但其實我也是常常在表態與不表態之間徘迴,這跟台獨統一沒啥關係,但是讓我困擾的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誰都希望有話可以明講,誰都希望可以大喊 TAIWAN IS NOT CHINA! 尤其我的個性是很簡單明瞭的人,只要有誠意沒什麼不能講的,但是我發現台灣人怕死的個性,不僅沒辦法在拿著護照出國時大聲說我是台灣人,甚至連人在台灣,面對的是善良台灣老百姓的狀況下,都真的很不愛把事情說清楚。

過去每當遇到關鍵時刻,需要在說與不說之間做抉擇時,通常的結果有兩種,ㄧ種就是我講了,然後有人覺得我說話太直接了,太有害心臟健康,讓他很受傷,不能接受,或是講得不中聽惹惱人家造成對立;另一種情況就是不講,但是那個氣份就變得很詭異,好像各懷鬼胎,我也覺得怪怪的,但是沒人點破,我亦無法冒然當那個破壞虛假和平氣氛的人;再不然折衷,含蓄的講,委婉的講,但就又會有人覺得我不尊重他,因為認定我講的不是實話,擅自為我的話語詮釋了一套新的意義,然後寧可默默的生悶氣也不願主動跟我溝通,最後就變成都是我的錯,這種超乎創意的思考邏輯真的是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上述兩種情況通常都是對方的態度很保留,我自己碰到這種情形是絕對不會有話不說,我是寧可把話講清楚的人。但這不是我自己願意就好,有時候碰到有些人,他們認為不需要把話說太清楚,不停打太極,因為這樣可以保護自己的立場,讓別人去當壞人,自己不用承擔什麼,但是會用很好的說辭來包裝自己的私心。偏偏我根本不想用這種不清不楚的態度跟人相處,所以說與不說到最後往往變成我要下的決定了。 (唉~沉不住氣真是老娘的一大敗筆,看來我得多學學大內高手的工夫,敵不動我不動才對)

我不懂這是什麼狗屁社會倫理或是人性中的利己主義造成大家這種態度,好像為了不起衝突,因為不好意思講,而刻意避免把事情說清楚,但是這樣子的行為,很容易會讓事情有含糊的空間,就會因為大家詮釋的角度不同,而造成衝突的立場。所以把不清楚的地方說個清楚,避免不必要的誤會,難道不好嗎?

但是講或不講都有人會不爽的狀況下,我現在也變得很猶豫,到底該不該講清楚呢?說與不說都是為難。

就像台灣的政治局勢一樣,總是逼人去思考,到底你要不要講個黑白分明?我ㄧ直深信,真相雖然只有一個,但是看事情的觀點卻有許多個。當你今天決定說出你的觀點時,不論你態度如何,都無法保證你的立場是能被眾人接受的,你的說詞更是可能被放大檢視,即使你說實話,別人不見得相信你,至少你不用累積那種壓抑的情緒,讓它無限的去醞釀,挫折感變成心結,即使鬧翻了,你也知道你哪裡犯錯了,再來好好修復,反正打不死的就會更強壯。但是你不說,誤會卻可能更多,之後的傷害才是更難預料,再想要彌補什麼可能都太遲了。

我是寧可有話就講的人,尤其當今天有誤會的時候,我還是覺得能用說的去化解,就盡量好好溝通。糟就糟在很多時候,人跟人之間並不是有話就能說出來的。也許對方早有成見,你講再多也不被接受,重點是,你說的不是對方想聽的,也許對方就是想透過這種角力來達到他對你的影響,證明自己的重要性,或是變成一種意氣之爭,面子問題,事實怎樣反而模糊了,變成有理說不清,越解釋越亂的局面。

有些事情則是完全不能依照語言去解決,因為,靠的是感覺,判斷標準就更加模糊不清了。
比如說,對方感覺你有事情瞞著,即便你說沒有,他也寧可相信自己的感覺多過你的解釋;或是,當你不小心說錯了話,對方因而對你感覺很差,不管你事後要為此道歉或是解釋,對方可能就是有辦法歸咎到你其他種種的行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也就是這樣來的。

其實,將複雜的事情回歸到本質層面,一切就會簡單的多,基本上這件事情很簡單,那就是當雙方沒有互信互賴的基礎,跟彼此尊重與包容的意願,就算做再多的溝通也是沒有意義的。


所以最重要的重點就是,你到底有沒有誠意把話說清楚?

如果有,就算出於自我保護的立場,你無法將一切開誠佈公,我相信問題也是可以解決的,因為你有努力嘗試,盡量讓對方看到你的真誠跟善意,就算最後依舊破局收場,至少你也盡力了。但如果你沒有誠意,連努力嘗試都不願意,腦子裡依舊是只為自己的方便,而不願意替別人的立場想想的話,那真的一切都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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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8日

蛛絲馬跡

第六感ㄧ文的後話,我的確是很會注意蛛絲馬跡的人。

天性就是很注重小細節吧,加上以前在學校的training,因為唸的是插畫系,老師通常都會要求我們把主題的精隨神韻透過小細節呈現出來,而且每個人發揮的地方不同,如此才會各有巧妙,因為北美洲的教育很重視所謂的明顯的個人風格這檔子事,所以太攏統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沒吸引力的。

在學校混那麼多年下來,造成我也練就了這種習慣,作畫常常會安插一些小東西在畫面中,有時甚至要自己去揣摩畫中人的心態跟場景,這樣還蠻像警察在辦案的。而且,老外超愛symbolism這一套,也就是指看似平凡的物品或是動作底下,其實是具有某種特殊意涵的。


如果你去看那些著名的西洋名畫,從文藝復興時期開始到十九世紀末的,你會發現有很多大師超愛用這招,大概是受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吧,十字架本身就是一個象徵意味的東西,蘋果更是被視為禁忌跟慾望的表徵,其實是很有意思。

所以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樣,有點變成像是我在推理事情&運用邏輯思考時的基本原型了,哈。

每次想到這邊,就忍不住會想到去年,在桃花的動情指數中雙碩跟H的事情,其實我真的還蠻不愛用這種方式發現自己不想知道的事情,但是為什麼每次都會讓我把一切看似無關的蛛絲馬跡拼湊成真相呢?

我只能說,這一切又跟上帝脫不了關係了,誰叫祂要發明symbolism。但是行為是在於人,若要人不知,真的除非己莫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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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感


常常聽到人家說女人的第六感最靈,某些時候換個說法,說那是一種神經質、疑心病、想太多…。

我還真的不太確定到底是不是所有女人都是福爾摩斯,不過起碼有一點我可以確定,那就是,我絕對非常、非常、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覺。

經過多次臨床實驗與田野調查的經驗證明,我的第六感真的不是簡單的神經質,更不是膚淺的疑心病,當然絕對不要跟我說:『你想太多。』<–大忌

因為事實上我不是個空穴來風的三姑六婆,更沒有被害妄想,反而每次我感覺到那奇異的第六感正對我顯靈時,我都還會故意忽視它要跟我傳遞的訊息,告訴自己:你可能太敏感了,沒事沒事,趕快睡…然後進入自我催眠狀態中。

結果有沒有事?ㄟ~好死不死,就是有事!

一次不準,是巧合。兩次不準,上天的惡作劇。那第三次呢?媽的,我又不是白痴。

這種際遇次數多了之後,再怎樣被人家質疑,我也堅持就是相信自己的直覺了。



我最初開始意識到我的第六感顯靈時(其實仔細回想在更早之前也是有的,但因太懵懂又年代久遠,故不列入本文範圍),是還住在加拿大唸大學時,那時我表妹跟教會一個男生走的很近,明眼人也看得出來他們很有話聊,不過兩個當事人都刻意劃清界線(因為大家都知道男方在台灣時已有女友),周圍親朋好友還說我想太多,認定我表妹跟男方也只是好朋友。

好,既然當事人否認,旁人就不要強迫人家承認。但是那時我有非常強烈的感覺事情應該沒那麼簡單。

我當然沒有證據他們有在交往,但是我不希望自己表妹吃悶虧,身處教會的環境,若是信誓旦旦的說要榮耀上帝,卻在明知男方的感情有所疑議的狀態下跟他私下交往,這豈不搬石頭砸自己腳?

畢竟教會人多口雜,我表妹對外宣稱沒有也就不難理解,這不是我要污衊教會,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八卦,管你是什麼教都一樣,這是千古不變的。

可想而知,任何情況下,只要有不想透露的事情時,總是有隱情的。

後來我也不多問了,但無論如何,重點是我早已察覺到異樣,而那時候是很多人尚未知道。

結果沒多久之後,當然隨著男方與在台灣的女友分手的事情逐漸曝光之後,表妹跟他也就是公開了,那時我還有點彷彿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真相終於給了我ㄧ個公道似的錯覺。 (你看看,有多悶啊有多冤屈啊)

在那之後的許多年,當中自然是經過一件又一件經典的案例,才讓我有機會去證實,自己真的是不該再那麼謙卑了(這都要怪儒家思想的荼毒),我確確實實就是有比福爾摩斯更神奇的第六感跟推理能力。 難怪那天MSN上柳小弟要說:『你的直覺一定很靈,通常直覺很準的人都很適合當偵探。』


我不是要臭屁,實在是上天很好死不死的,就是硬給了我這種令人難以忽視的“禮物”啊! 哪天閣下想要驗證一下誰跟誰是不是有曖昧,來找我準沒錯,保證蛛絲馬跡都逃不了我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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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6日

理性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也被歸類為是〔很理性〕的那種人。

好幾次都聽到朋友會說我很理性,而且很奇怪,說這話的通常都是男的

難道我跟一般女人相較起來,顯得格外理性嗎?(還是說其實我並不像女人?哈哈,馬的

我還以為自已是屬於很容易感情用事的那種性格,因為一直以來,經常都是被情緒左右我的行為。

也因此聽到男性朋友說我很理性時,我自己都覺得很奇怪。

也許女性之間的互動,比較容易讓我卸下心房,畢竟同為女人嘛。所以常常就是﹝想什麼講什麼﹞,這跟對男人的﹝想什麼講什麼﹞有很大的不同,跟男人講話時,我通常都是直述平鋪的說事實多過感覺,(因為反正也沒期望男人會理解 我的感受),跟女人們時我通常就比較會講到心理感受的部份。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降子,所以女人們並不覺得我有特別理性,反而倒是聽過女性朋友說,覺得我很容易想不開,過度感性等等之類的評語。

我覺得男人可能並不期望從我(or 女人)身上看到所謂的理性的存在,所以當我表現得很理性的時候,讓他們格外訝異吧。


話說回來,我要是真的很理性的話,憑我的智商,應該不會老是跟一些不知所謂的怪咖混在一起,然後又被他們氣得半死。

活到這把年紀了,又不是蕾斯邊,要是理性,應該努力一點找個﹙養得起我的﹚老公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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