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4日

可瑞

跟可瑞認識真的是個意外,更沒想到後面會有這麼戲劇化的發展。老天爺就是喜歡考驗我的臨場反應,不然怎麼老是給我不按牌理出牌?


那天朋友說,她男友鐵公子有個兒時死黨要從舊金山來台灣玩兩禮拜,他們準備1/30接機當晚就好好招待這位遠到貴賓見識一下台北的夜生活,要我把那晚空下來,跟他們一起去LUXY瘋狂一下。

這個朋友我很投緣,也很久沒見面,跳舞其次,姊妹的新男友我只聽聞其人尚未親眼見過,所以二話不說我馬上說好。


因為朋友實在太奸巧了,從頭到尾都沒透露一點訊息說這是個SET UP,毫無防備之心的我也就這樣一步步落入這個完美的圈套


第一眼見到可瑞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他穿著打扮跟他的年紀一點都不像!

一下飛機就直接奔向LUXY來跟我們會合,剛剛飛行了十幾個鐘頭的可瑞,整個人一臉疲倦還看得到青色的小鬍渣,穿了件胸前有大面積咖啡色印花米白色亞麻襯衫短短的小波浪自然捲髮抹著髮膠全部濃密地服貼在頭頂上,第一眼印象就是 ...

一個老氣橫秋的油條男-。-

讓一向喜歡陽光男孩的我對他感覺


加上朋友幫大家做介紹時,他那一臉沒什麼誠意的表情態度,讓我覺得他只是另一個高傲的美國人,不太想做國民外交的我(那時已經被馬克的事情搞得心情低落)也沒擺出什麼好臉色,只是淡淡的微笑握手,打了聲例行招呼,隨後就跟朋友一起進入舞池暖場。

那天的裝扮其實很普通,就是我一貫的3-piece背心+短裙+高跟鞋標準夜店風。低胸的寶藍色細肩帶印花上衣,灰色牛仔迷你裙,米黃色半統靴,細肩帶之外一件咖啡針織金蔥長袖上衣,然後最外面套一件深灰色厚棉軍裝大衣,搭一條粉紫色圍巾。當然這是在外頭全副武裝的衣著,進去之後當然外套圍巾全部脫掉丟進置物櫃內。(那幾天台北下雨下個不停,氣溫冷到爆)

因為細肩帶上衣太低胸,我一開始還是穿著針織上衣,朋友看我居然穿著長袖跳舞,忍不住一直跑到我旁邊慫恿我脫掉~脫掉~~,一開始我還抵死不從,不曉得在害羞什麼,可能現場除了我朋友之外,其他人都不熟,覺得有點不好意思,直到了後面舞也跳開了,酒也下肚了,一圈下來現場人越來越多,室內實在熱到一個不行,我才在舞池中跟朋友說,ㄟ,我要去脫衣服了,朋友馬上高興的說快去脫~快去脫~!剛好另一個朋友也跳到很熱,我們就一起結伴去置物櫃脫衣了。

話說,什麼場合作什麼打扮的確不是沒有道理,尤其在夜店這種地方。

不脫還好,脫掉針織上衣後,穿著細肩帶回到舞池,可瑞突然像是醒過來一樣,看到我馬上眼睛突然亮了起來,然後原本我們兩個人是離個大老遠各跳各的沒有交集,他先生也突然變得親切可人的挨了過來。

你要說他現實嘛,其實也不會,因為人本來就是視覺動物,何況夜店那麼黑,不小露一下誰會注意到你?只是可大少不懂掩飾,表現的太過明顯而已

跳了一會我覺得有點口渴,朋友也說要休息,於是大家就跑去吧台,可瑞這時也非常殷勤的說要買酒請我,丟了一千塊錢台幣給我跟朋友就自己先跑去廁所,這時朋友做了一個很滿意的表情,亮了亮手上那一千大洋,嘻嘻笑地對我說:『哦~還不錯哦!』

我則是不置可否的笑著,自我解嘲

嘿啊,有脫有差 脫之前不鳥,

脫了之後拿一千塊請酒。』



兩人大笑,異口同聲: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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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先生 (4)

一直以來覺得自己有種將事物歸類分析的執著習性,對於不熟悉或是不理解的東西,必須將他們好好分析整理之後歸檔處理,才算是對自己有了交代,不管是愛情或是工作,我都活像是有強迫症的讓自己用這種SOP去處理困擾我的問題,好像不這麼做就會很沒有安全感似的。

對於愛先生,至今依然是個迷團,常常讓我有種困惑的感覺,但是因為察覺到自己對於他並沒有愛,所以也不打算去解開那些問號,只是需要讓自己搞清楚對他的心情而已。

對此,抱歉不是沒有的,但是更多的負面觀感卻在電影事件之後浮現,也讓我清楚知道,已經被自己歸類為不喜歡的男人完全沒有逆轉的餘地

仔細在腦海中搜尋了很久,才發現原來自己對於這類型的男人一向都很不擅長。
與其說是討厭,不如說是因為點燃不起愛情的火花而感到厭煩的情緒。

第三任男友就是這種性格的男人。

相處起來總是溫溫的,他們沒有什麼強烈的情緒,習慣迂迴多過正面表達自己的喜好,可能習慣性壓抑自己。平時看來很正常,幾乎沒有大哭大笑或是過度的情感表現,像是戴著模範生面具一樣,無法感受到他們內心的情緒。也不是不會說自己的事情,但總覺得有種情感疏離的特性一但表達想法用詞跟方式卻又那麼白目,讓人覺得他們其實不懂人情世故。

實在很emotionally disconnected

因為這樣我也覺得跟他們實在沒有共鳴感

姑且不提那鴉雀無聲的床上禮儀,其他一切都讓我覺得他到底有沒有心,否則怎麼會在那種情況下感受不到別人的心情,還可以維持那種看似有禮,其實無比冷冰冰的傲慢。

整個晚上沒有轉過來好好正眼看一下我,背對著我一直到清晨,那種感覺是很怪異的且對女伴極為不尊重的,因為我沒有過男伴是這種姿態的。(請大家不要誤會我是趴踢過後殘妝敗柳的容貌才導致這種待遇,本人鄭重否認)

早晨起來後從冰箱裡面拿出了麵包+巧克力的早餐,非常典型的法國人早餐。因為我早餐不吃甜食,他就自顧自地坐在我對面吃了起來,我的面前只有礦泉水一杯…。當下只能用傻眼兩個字來形容當時的感受。

真的是沒有看過一個男人像他那樣子的,這讓我覺得非常不舒服的超乎尋常。

雖然說因為愛先生本人的壓力+友人敲邊鼓而刻意加快進程,導致了不太愉快的收場,讓我更覺得戀愛這種事情有時還是必須照著自己的步調才不會變成一場鬧劇,但是總結來說自己並不會後悔,只是這種錯愕的意外的經驗算是前所未有,有時想想還是覺得挺離譜。

但也因為這樣,事後即使聯絡漸漸少了也沒有太強烈的失落感,或者跟愛先生之間原本就沒有那麼強烈的感情存在,所以就算是這樣也不太困擾我。

反而我會去思考,他如果真的像是他講的那麼欣賞我,怎麼他還可以這麼冷靜的說收就收?還是他真的只是擁有超乎常人的意志力,來去不留痕跡地,覺得沒希望就理智的接受事實。

如果是,那我還真是必須佩服他,但那也證明我們不適合因為我不能接受這麼冰冷的男人。

但我更懷疑這表示他其實也沒那麼喜歡我,只不過看上我擁有的某些條件符合他的要求罷了。

據他自己表示,因為我“good looking, have the most interesting personality, is the total package”。加上他之前所說的,我想還有語言能力跟有主見,讓他覺得我是他想要的人選,但除此之外,我還真的沒聽他說過他喜歡我其他什麼地方。


不是誰的錯,只是不適合。


長到這麼大很多事情還是有待學習,愛先生也算是開啟了我另類的愛情智慧。


PS.)之後有次愛先生傳簡訊來,說他覺得我是個很好的女孩,不應該被他用那樣的方式對待(不太確定他指的是什麼,電影還是床上,哈),希望很快還有機會可以見到我。我認為那算是客套的社交辭令,故我也回訊以禮待之,說他也是個很好的男人云云的,總之算是為我跟他之間的關係劃下一個結論。

PS.2)跟愛先生唯一的共通處,也就是曾經讓我以為跟他會有機會的一個理由,那就是我們都喜歡看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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