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9日

接受


昨天阿福看了﹝天真﹞一文之後,似乎頗有微詞的問我:『 你沒有得到過任何人的尊重嘛?

其實當然不盡然,也有很多人對我很好,很重視我的感受,很替我著想,點滴在心頭,這些我當然知道。

我也不是時時刻刻都在備受委屈的,只是,這陣子我回想很多事情,的確就是那種情形,只是當下我不會去想對方這樣算是不尊重我,但今天我才突然覺醒,感到其實對方真的沒有很尊重我,我卻沒有做出反應,畢竟我也要負責任。

那我現在要講的話是不是跟我的文章矛盾?

其實不是,文就是文,就算有矛盾也只是字面上,實際上文章裡永遠都是就特定的某些狀況,某些類型的人,某些事情在做出論述的,永遠不會是代表一切,代表所有。

在某些狀態下我的感覺就是有那種,﹝全世界沒有人支持我﹞的感覺,當然事實不會是那樣,我只不過需要把那個情緒講出來,不然都沒有人知道我的心情,感覺就太悲慘了。

其實之前就有點預感自己寫這種太過血淋淋的文會招來議論,畢竟朋友可能看了會覺得不舒服,以為我把他們也否認掉了的感覺,其實大家可以不要這樣想,你對我好你自己清楚,我也清楚,不需要過度聯想。

老實說,我並不覺得需要為自身的感受做交代,感受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很主觀的,因為只有我清楚我確確實實在承受某些事情,旁人看到的才是客觀的條件下的综合評觀。<-- 其實有時候旁人的看法也不見得是客觀的(updated)

主觀的東西怎麼有辦法要求去客觀描述?
雖然文字上我或者可以選擇比較不冒犯別人的說法,但是那樣顧此失彼,我還能在這邊講什麼真心話嗎?

所以既然決定了,不矯情不做作不潤飾跟不搞溫情主義那套是我的選擇,我想我也必須接受這就是坦白之後可能引發的後果,如果會招來批評跟不同的看法,我也必須坦坦蕩蕩的接受。


*9-8備註:
後來我回頭仔細看這篇文
才發現
那時我真是太緊張了
急著解釋
其實那句話完全有前因後果的
Therefore
屬於那情況之外的
均不成立

僅此...謝謝(怎麼感覺好像在寫法律條文)

標籤:

機器人之逆襲

當你被製造出來的時候 程式是設定歡樂模式
但是不管是機器人或是人類 都有生存下去的權利
於是你在黑暗中找到自己的意志
但卻因此而被眾人遺棄了

我很喜歡這段話,因為這完全表達了我目前的心境跟處境。
當一個既成的模式要改變時,總是會受到很多阻力,或許我不知不覺將自己設定成那樣子的人,將自己的意志流失掉了。

我想我需要找回屬於我自己的立場,不該放棄屬於自己的權利。

標籤:

2006年8月18日

天真

何止是天真,簡直是天真的過火


這是我在2006年8月18日凌晨五時突然驚爆醒悟的事實。


導火線是一本我手上正在看的書,起因是這陣子修身養性在家裡,所以很多空閒發呆想事情,更深一層的探究內部因素,就是七月在LA發生了很多鳥事,讓我整個人大受打擊,開始研究反省到底是哪邊出了問題,讓所有的感覺都這麼這麼的不對勁?


就像很多事情不是羅馬ㄧ天造成的一樣,目前的狀況也不是簡簡單單可以描述得了的,但是我想重點是當我在看手上的書時,看到書裡有一段說:“當一個女生自己都放棄了尊重自己的權利時,男人也不會認為有必要尊重你。”

天哪!不是我不懂這道理,而是我長久以來都沒有體認到這件事的真諦啊!

我現在要講的不光是運用在兩性關係,或是約會的守則上,而是一個顯而易見卻總是被忽略的重要原則。

就是 尊重 兩個字。我發現我看不到 尊重 的存在啊!

長久以來,我自認自己ㄧ直都是努力想要配合身邊人,努力想當個隨和的人,讓事情順利讓大家開心。結果,我已經迷失了什麼叫做堅守自己的原則這個重點,我甚至會在自己都還沒有穩固自己的立場之前就先替別人的立場想,為別人的立場去犧牲自己的權益,這簡直是天下第一傻…不,第一蠢的事情啊!。

我這樣妥協的下場不但沒有贏得尊重,相反的,我反而覺得我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得到過任何人的尊重嘛!
*

我這樣永遠都是顧別人多過顧自己,但是別人卻不見得會同樣對我的情況下,讓我常常感覺滿腹委屈,好像永遠都是我付出多一點,回報卻硬是少那麼一點,所以心情常常都是不好的,甚至連那些我以為是我好朋友的人,也常常因為習慣了我對他們的付出,而不知不覺中開始自認那是理所當然,也不會懂體諒我,於是,我就越來越感到挫折沮喪,越來越煩燥…。

我常常怕把場面氣氛搞僵,努力把這種煩躁壓抑住,或是催眠自己麻痺看待,其實這根本就不對啊!感覺沒有受到重視的人明明是我,為啥我還要怕講出來會讓別人不爽咧?!

好笑的是在幾個月前我還以為我把朋友圈的人際關係處理得很好,感到沾沾自喜!

天知道,那些都只是假象。因為一切在我付出的很開心的時候都很好,畢竟沒人會因為我對他們而不爽吧!

但是當今天我稍微顧及自己,為自身的立場發聲多ㄧ點時,那些人就彷彿他們的權利受損了似的開始找起我的麻煩,不是抹黑我的好意,就是拿些芝麻蒜皮的事情跟我計較,或是不爽我對他們的態度不夠好。

絲毫不念我的處境,或過去對他們的一番付出,看來,人真的不能寵,他們不會因此感動,你必須要不斷不斷的付出,像個慈母一樣的不求回報,或許他們才會有一點點覺得好像應該念在“你很偉大”的情分上,不去計較你的過失。

甚至我還要想是不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我是不是不夠體貼,我是不是不該發脾氣,我是不是太計較,我是不是誤會人家?請問我是欠誰了?

想到這裡我就覺得,不曉得我過去是在天真什麼?

為什麼當人家沒有努力為了我做任何事情時,我還要為自己的行為不夠周全而感到歉疚呢?

我ㄧ點都不需要感到抱歉,因為我也盡了力去做我認為對的事情,在我能力範圍內可以對朋友付出的事情,我並沒有想要害任何人,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對誰付出那麼多,所以,我又何錯之有呢?

如果是朋友不是該在朋友無心冒犯時體諒包容嗎?為什麼還可以拿出來大肆批評甚至扣上罪無可赦的大帽子呢?如果是朋友不是該在有難時情義相挺嗎?給予一個溫暖的擁抱跟扶持嗎?怎麼會是像我這幾個月來碰到的光怪陸離一般呢?


唉,神哪,你為什麼要給我這種天真,又要用這種方式打擊我的信心呢?


*備註: It's a contextual remark.



標籤:

蛛絲馬跡

第六感ㄧ文的後話,我的確是很會注意蛛絲馬跡的人。

天性就是很注重小細節吧,加上以前在學校的training,因為唸的是插畫系,老師通常都會要求我們把主題的精隨神韻透過小細節呈現出來,而且每個人發揮的地方不同,如此才會各有巧妙,因為北美洲的教育很重視所謂的明顯的個人風格這檔子事,所以太攏統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沒吸引力的。

在學校混那麼多年下來,造成我也練就了這種習慣,作畫常常會安插一些小東西在畫面中,有時甚至要自己去揣摩畫中人的心態跟場景,這樣還蠻像警察在辦案的。而且,老外超愛symbolism這一套,也就是指看似平凡的物品或是動作底下,其實是具有某種特殊意涵的。


如果你去看那些著名的西洋名畫,從文藝復興時期開始到十九世紀末的,你會發現有很多大師超愛用這招,大概是受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吧,十字架本身就是一個象徵意味的東西,蘋果更是被視為禁忌跟慾望的表徵,其實是很有意思。

所以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樣,有點變成像是我在推理事情&運用邏輯思考時的基本原型了,哈。

每次想到這邊,就忍不住會想到去年,在桃花的動情指數中雙碩跟H的事情,其實我真的還蠻不愛用這種方式發現自己不想知道的事情,但是為什麼每次都會讓我把一切看似無關的蛛絲馬跡拼湊成真相呢?

我只能說,這一切又跟上帝脫不了關係了,誰叫祂要發明symbolism。但是行為是在於人,若要人不知,真的除非己莫為。阿們!


標籤: ,

第六感


常常聽到人家說女人的第六感最靈,某些時候換個說法,說那是一種神經質、疑心病、想太多…。

我還真的不太確定到底是不是所有女人都是福爾摩斯,不過起碼有一點我可以確定,那就是,我絕對非常、非常、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覺。

經過多次臨床實驗與田野調查的經驗證明,我的第六感真的不是簡單的神經質,更不是膚淺的疑心病,當然絕對不要跟我說:『你想太多。』<–大忌

因為事實上我不是個空穴來風的三姑六婆,更沒有被害妄想,反而每次我感覺到那奇異的第六感正對我顯靈時,我都還會故意忽視它要跟我傳遞的訊息,告訴自己:你可能太敏感了,沒事沒事,趕快睡…然後進入自我催眠狀態中。

結果有沒有事?ㄟ~好死不死,就是有事!

一次不準,是巧合。兩次不準,上天的惡作劇。那第三次呢?媽的,我又不是白痴。

這種際遇次數多了之後,再怎樣被人家質疑,我也堅持就是相信自己的直覺了。



我最初開始意識到我的第六感顯靈時(其實仔細回想在更早之前也是有的,但因太懵懂又年代久遠,故不列入本文範圍),是還住在加拿大唸大學時,那時我表妹跟教會一個男生走的很近,明眼人也看得出來他們很有話聊,不過兩個當事人都刻意劃清界線(因為大家都知道男方在台灣時已有女友),周圍親朋好友還說我想太多,認定我表妹跟男方也只是好朋友。

好,既然當事人否認,旁人就不要強迫人家承認。但是那時我有非常強烈的感覺事情應該沒那麼簡單。

我當然沒有證據他們有在交往,但是我不希望自己表妹吃悶虧,身處教會的環境,若是信誓旦旦的說要榮耀上帝,卻在明知男方的感情有所疑議的狀態下跟他私下交往,這豈不搬石頭砸自己腳?

畢竟教會人多口雜,我表妹對外宣稱沒有也就不難理解,這不是我要污衊教會,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八卦,管你是什麼教都一樣,這是千古不變的。

可想而知,任何情況下,只要有不想透露的事情時,總是有隱情的。

後來我也不多問了,但無論如何,重點是我早已察覺到異樣,而那時候是很多人尚未知道。

結果沒多久之後,當然隨著男方與在台灣的女友分手的事情逐漸曝光之後,表妹跟他也就是公開了,那時我還有點彷彿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真相終於給了我ㄧ個公道似的錯覺。 (你看看,有多悶啊有多冤屈啊)

在那之後的許多年,當中自然是經過一件又一件經典的案例,才讓我有機會去證實,自己真的是不該再那麼謙卑了(這都要怪儒家思想的荼毒),我確確實實就是有比福爾摩斯更神奇的第六感跟推理能力。 難怪那天MSN上柳小弟要說:『你的直覺一定很靈,通常直覺很準的人都很適合當偵探。』


我不是要臭屁,實在是上天很好死不死的,就是硬給了我這種令人難以忽視的“禮物”啊! 哪天閣下想要驗證一下誰跟誰是不是有曖昧,來找我準沒錯,保證蛛絲馬跡都逃不了我的法眼!


標籤:

2006年8月16日

理性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也被歸類為是〔很理性〕的那種人。

好幾次都聽到朋友會說我很理性,而且很奇怪,說這話的通常都是男的

難道我跟一般女人相較起來,顯得格外理性嗎?(還是說其實我並不像女人?哈哈,馬的

我還以為自已是屬於很容易感情用事的那種性格,因為一直以來,經常都是被情緒左右我的行為。

也因此聽到男性朋友說我很理性時,我自己都覺得很奇怪。

也許女性之間的互動,比較容易讓我卸下心房,畢竟同為女人嘛。所以常常就是﹝想什麼講什麼﹞,這跟對男人的﹝想什麼講什麼﹞有很大的不同,跟男人講話時,我通常都是直述平鋪的說事實多過感覺,(因為反正也沒期望男人會理解 我的感受),跟女人們時我通常就比較會講到心理感受的部份。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降子,所以女人們並不覺得我有特別理性,反而倒是聽過女性朋友說,覺得我很容易想不開,過度感性等等之類的評語。

我覺得男人可能並不期望從我(or 女人)身上看到所謂的理性的存在,所以當我表現得很理性的時候,讓他們格外訝異吧。


話說回來,我要是真的很理性的話,憑我的智商,應該不會老是跟一些不知所謂的怪咖混在一起,然後又被他們氣得半死。

活到這把年紀了,又不是蕾斯邊,要是理性,應該努力一點找個﹙養得起我的﹚老公才對。




標籤:

2006年8月13日

耐性


舊文第三篇,這篇不管何時拿出來看都很有說服力。

有時我也會懷疑,跟以前比起來,到底我是耐性變好了還是變差了?
結論是,我對執行中的事情很有耐性,但是對沒有辦法執行的事情很沒耐性。
(以前比較會忍氣吞聲,現在則是對於那些無法執行,不合理的事情越來越沒有耐性。)

意思也就是,很明確知道該怎麼解決的東西,我都會想辦法好好調適自己,以便去確實的完成。

是如果碰上所謂[無法執行的事情]如下:

根本就強人所難,不是我能改變的情況還硬要丟我頭上時;
沒動過一根手指,只是撿現成,還以為自己很有立場來挑戰我時;
跟對方費盡唇舌,他還是聽不懂我的重點時;


我就會馬上爆炸。

=======================

耐性
8/09/2005


嚴格說起來,我是個耐性不錯的人。但唯獨就是對笨蛋沒有耐性。

當然,這不是針對任何人的人格,重點是行為。

即便今天是我喜歡的人,犯了愚蠢的錯誤,我依舊會失去耐性而大發雷霆。

以前我對於笨蛋,是很嫌棄沒錯,但是我會忍氣吞聲,但是心裡很幹譙。
這很容易內傷,而且不知不覺變成一個雙面人。

更糟的是,對方會因為不知道自己的行徑已經造成人家的困擾,以後就變本加厲的煩死你。


所以現在我學乖了(進化了)。
尤其對朋友,我已經受夠了明明不爽還要處處隱忍這套虛偽功夫。

我比較喜歡這樣的自己,有啥困擾我的就誠實的面對,坦白的告訴對方:你已經讓我不悅了。
當然不見得每個人都能接受我這種誠實的方式。

只是我不願意當個鄉愿的人,我可以包容,可以試著理解,可以有同理心,但那不代表我永遠都得這麼做。

我愛我的朋友,疼惜他們,也呵護他們。
但假使仗著朋友關係而做出恃寵而驕的行為,很抱歉,我沒有那種能耐去一一領受。

表達出來只是讓人了解我能與不能的地方,期望給予尊重,不是為了要製造戰爭,更不希望破壞彼此的感情。

以前我也曾經非常害怕反映自己的情緒,害怕因此惹朋友不悅,怕讓人覺得我難相處,從此不與我來往,所以不管有多難過我都只是自己獨力承擔。

曾經有一次,為了顧全大局,還得在自己的生日當天忍耐著一整天的鬱悶,看著周圍朋友各自表述,卻沒人察覺我心中的情緒,我其實是很想哭的。


但是我能怪他們嗎?
我不能,因為沒人有義務一定要了解我心裡在想什麼,只有我自己清楚自己的需求,只有我能表達出我內心的感受,他們不知道是因為我隱藏的太好,是我沒有讓他們明白。

也曾經,我為了自己的懦弱,被傷害太深卻始終不敢說,等到自己再也忍耐不了,對那個人的埋怨大過友情的成分,卻又無法繼續做戲,只好遠離,因而失去了朋友。

人與人之間靠的是溝通,是信任,是互相諒解與扶持,只有這樣才能維繫最重要的東西。

我必須讓我的朋友們明明白白,否則我又有什麼資格說我是真心的對待他們呢?
如果我選擇什麼都不講,卻不停在心裡抱怨他們,表面又似乎沒事,那我只不過是在保護自己的好人牌形象與脆弱的內在罷了。

我不再害怕說出我的內心感受,即使那代表著我可能會傷害到對方,如果我真的在乎這個朋友,那我就必須講。
不是為了自私自利發洩脾氣,而是為了對自己負責。

友誼這東西很脆弱,尤其女孩子這麼纖細的生物。變質,往往是在不知不覺之中,在你自己都沒察覺之下它就變了。

我可以一再容忍,但我是真心的可以釋懷嗎?如果可以,完全不會有情緒的問題,可能我根本也就不以為意。

但假使憤怒是真真實實的,被挑起的情緒要何去何從?

我就算暫時把它壓下去,難保這筆帳不會算在你的人情信用卡上。一筆對方根本也不知情的預支消費。

所謂隱忍如果算是對朋友的包容,但對方根本不知情,這樣又公平嗎?

我會清楚的告知我憤怒的理由,但我對你的人格不一定就會做出比較差的評價,還是要依照行為做出判斷,刻意的與無心的就差很多。

基本上,只要對方不是蓄意惹惱我,我都會盡量去包容,但假使真的很白目,或真的幹了啥罪惡滿盈孰不可赦的事情,比如說睡我男人,倒我債,亂散佈謠言,那就沒得講了,看著辦吧。

因為今天發生的事情,我們都有能力去溝通,溝通完畢我們也可以為造成的傷害作出修復。

我只是絕得與其粉飾太平,裝作沒事繼續下去,若無其事地自欺欺人,說什麼讓時間去沖淡,沒錯,怨懟是沖淡了,但友情也完蛋了。

還不如坦白以對,大家如果可以坦率的面對是與非,就不會有那麼多耍心機的問題了。

耐性這東西,不應該是用來一再忍受錯誤的事情,而應該是用來調適出正確的事情時使用。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