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8日

天真

何止是天真,簡直是天真的過火


這是我在2006年8月18日凌晨五時突然驚爆醒悟的事實。


導火線是一本我手上正在看的書,起因是這陣子修身養性在家裡,所以很多空閒發呆想事情,更深一層的探究內部因素,就是七月在LA發生了很多鳥事,讓我整個人大受打擊,開始研究反省到底是哪邊出了問題,讓所有的感覺都這麼這麼的不對勁?


就像很多事情不是羅馬ㄧ天造成的一樣,目前的狀況也不是簡簡單單可以描述得了的,但是我想重點是當我在看手上的書時,看到書裡有一段說:“當一個女生自己都放棄了尊重自己的權利時,男人也不會認為有必要尊重你。”

天哪!不是我不懂這道理,而是我長久以來都沒有體認到這件事的真諦啊!

我現在要講的不光是運用在兩性關係,或是約會的守則上,而是一個顯而易見卻總是被忽略的重要原則。

就是 尊重 兩個字。我發現我看不到 尊重 的存在啊!

長久以來,我自認自己ㄧ直都是努力想要配合身邊人,努力想當個隨和的人,讓事情順利讓大家開心。結果,我已經迷失了什麼叫做堅守自己的原則這個重點,我甚至會在自己都還沒有穩固自己的立場之前就先替別人的立場想,為別人的立場去犧牲自己的權益,這簡直是天下第一傻…不,第一蠢的事情啊!。

我這樣妥協的下場不但沒有贏得尊重,相反的,我反而覺得我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得到過任何人的尊重嘛!
*

我這樣永遠都是顧別人多過顧自己,但是別人卻不見得會同樣對我的情況下,讓我常常感覺滿腹委屈,好像永遠都是我付出多一點,回報卻硬是少那麼一點,所以心情常常都是不好的,甚至連那些我以為是我好朋友的人,也常常因為習慣了我對他們的付出,而不知不覺中開始自認那是理所當然,也不會懂體諒我,於是,我就越來越感到挫折沮喪,越來越煩燥…。

我常常怕把場面氣氛搞僵,努力把這種煩躁壓抑住,或是催眠自己麻痺看待,其實這根本就不對啊!感覺沒有受到重視的人明明是我,為啥我還要怕講出來會讓別人不爽咧?!

好笑的是在幾個月前我還以為我把朋友圈的人際關係處理得很好,感到沾沾自喜!

天知道,那些都只是假象。因為一切在我付出的很開心的時候都很好,畢竟沒人會因為我對他們而不爽吧!

但是當今天我稍微顧及自己,為自身的立場發聲多ㄧ點時,那些人就彷彿他們的權利受損了似的開始找起我的麻煩,不是抹黑我的好意,就是拿些芝麻蒜皮的事情跟我計較,或是不爽我對他們的態度不夠好。

絲毫不念我的處境,或過去對他們的一番付出,看來,人真的不能寵,他們不會因此感動,你必須要不斷不斷的付出,像個慈母一樣的不求回報,或許他們才會有一點點覺得好像應該念在“你很偉大”的情分上,不去計較你的過失。

甚至我還要想是不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我是不是不夠體貼,我是不是不該發脾氣,我是不是太計較,我是不是誤會人家?請問我是欠誰了?

想到這裡我就覺得,不曉得我過去是在天真什麼?

為什麼當人家沒有努力為了我做任何事情時,我還要為自己的行為不夠周全而感到歉疚呢?

我ㄧ點都不需要感到抱歉,因為我也盡了力去做我認為對的事情,在我能力範圍內可以對朋友付出的事情,我並沒有想要害任何人,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對誰付出那麼多,所以,我又何錯之有呢?

如果是朋友不是該在朋友無心冒犯時體諒包容嗎?為什麼還可以拿出來大肆批評甚至扣上罪無可赦的大帽子呢?如果是朋友不是該在有難時情義相挺嗎?給予一個溫暖的擁抱跟扶持嗎?怎麼會是像我這幾個月來碰到的光怪陸離一般呢?


唉,神哪,你為什麼要給我這種天真,又要用這種方式打擊我的信心呢?


*備註: It's a contextual r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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